3月17日,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并印发了《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对全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。
《通知》指出,此次监督检查计划要以“一杜绝、三下降”为目标,以监督检查中央驻豫企业和省管企业为重点,坚持集中整治与专项整治结合、随机检查与异地检查同步、规范执法与公正文明执法并举,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“互联网+”监管服务水平,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。
《通知》要求,今年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履职尽责,明确监督检查职责,提升监督检查能力,实施精准执法;坚持依法行政,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异化监督检查,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,不得在一年内安排多次监督检查;坚持重点必查,对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、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、纳入失信惩戒、存在重大事故隐患、试生产的中央驻豫企业一级分公司等严格监督检查,确保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;坚持协同高效,全面提高监督检查效能;坚持考核引领,强化效能考核,做到监督检查主体清晰、时间和力量均衡、监督不留死角。
根据《通知》,按照分级分类、属地监管的规定,省应急管理厅重点监督检查中央驻豫企业一级分公司、子公司和省管企业总部,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延伸抽查其下属生产经营单位。其中监督检查重点生产经营单位95家;采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方式监督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45家;检查检测评价机构20家,抽查安全培训机构30家。
监督检查的重点企业包括: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,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,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,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单位,烟花爆竹批发单位,金属冶炼单位,涉爆粉尘等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。